大潮汕联谊会规章制度
为规范大潮汕联谊会管理工作程序,确保本会健康稳步发展,经理事会研究决定,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:
为保证本会工作健康、高效、有序地开展,特作如下规定;
一、大潮汕联谊会 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大潮汕联谊会 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。本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会员,自动解除其会员身份,同时自动解除其在本会各级组织中的一切职务:
1、触犯国家法律、法规、受到刑事处分的;
2、参加非法组织,拒不悔改的;
3、因企业信誉差、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的;
4、拉山头、结帮派,对本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的;
5、用造谣、污蔑等手段败坏本会声誉的;
6、侵占、挪用本会财产资金的;
7、其它对本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。
二、本会各级组织成员,要热忱参与本会工作,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,自觉遵守本会的章程、规章、制度和个人服从组织、少数服从多数,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。本会对有下列行为的各级组成人员,解除其一切本会职务:
1、会长办公会会议、常务副会长办公会议、理事会的组成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的;
2、拒不执行本会各级组织决定的;
3、不接受本会工作任务的;
4、在本会各级组织会议后,散布与会议精神相对立的言论,造成不良后果的;
5、其它对本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。
三、本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要热爱大潮汕联谊会 ,严格遵守本会的规章制度,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。本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专职工作人员予以解聘:
1、不胜任本职工作要求的;
2、因失职给本会造成较大政治、经济损失的;
3、因不遵守纪律、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,给本会造成不良影响的;
4、贪污、挪用本会资金或侵占本会财务的;
5、不服从领导指挥的;
6、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;
7、泄露本会机密的;
8、以本会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;
9、对本会团结起消极作用的;
10、其它对本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。
四、大潮汕联谊会 实行会长值班制度,每月由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轮流值班。其职责是,指导秘书长处理日常工作,检查督促本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,参加有关会议。
大潮汕联谊会
2015年3月18日